树石盆景概念是符合逻辑原则的体现

   2012-11-04 魏文富20
核心提示:树石盆景的外延,即树石盆景概念所反映的客观事物的“类”,就是《论》文中所列举的“二十法”所组成的树石盆景。树石盆景是大概念,大概念中包含有附石、水旱盆景等小概念,两者不能混淆和代替。
      树石盆景概念是符合逻辑原则的体现
 
在“树石盆景”概念还未建立起来或未被通用认可之前,树石盆景的发展是非全面和非系统的。已有的缀石、附石水旱盆景这些概念,只是单一的、局部的。它还不能同树木(桩)盆景、山石(水)盆景两大类一起,来形成一个盆景艺术品的完整系统。它只树石盆景概念的部分外延。如果用来代替全部树石盆景概念的内涵,是不科学的和不符合逻辑原则的。
 
 
《形式逻辑》告诉我们:某一概念的内涵是“这一客观事物特有属性的真实反映”。树石盆景除具有盆景的内涵外,还有其特殊的内涵,即:以树、石为材料,树石组合、树石相依且树木占有主体景观位置的盆景。单体、多干、丛林树木盆景,只要不用石点缀,就不能称为树石盆景;山石(水)盆景中,必须栽植活的树木植物,但是树木盆景只是起点缀配置的次要作用,仍然是山石盆景。而树石盆景中的树木在山石中占有主体位置。这里特别提醒的是:此时的主体是以树木对自然界风景和生活情景的主观表达的份量,而不是客观体积的大小。

树石盆景概念是符合逻辑原则的体现
 
 
树石盆景的外延,即树石盆景概念所反映的客观事物的“类”,就是《论》文中所列举的“二十法”所组成的树石盆景。树石盆景是大概念,大概念中包含有附石、水旱盆景等小概念,两者不能混淆和代替。就象中国的直辖市中有重庆市,而重庆市却不能代表全部的直辖市的道理一样。有的同志,将树石盆景中的水旱盆景划为山水盆景一类。显然是不科学的。我们从水旱盆景成熟的作家赵庆泉先生的作品中可以看出:除《烟波图》等少数盆景有远山的构图外,大部分只有岗、丘,且树木占主体地位,远山只是作为陪衬。

如果,次要位置的远山可以被作为主体来称作山水盆景,那么在山石上栽有非主体景物的树木的山水盆景,岂不是也可以称作树木盆景?树石盆景中的水旱盆景,何能称为山水盆景?如能称为山水盆景,何出水旱盆景之概念?
 
 
至此,我们用形式逻辑——这一关于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就可以梳理出盆景分类学中关于树石盆景概念的经纬。正确认识树石盆景概念,大胆使用树石盆景概念,积极钻研制作出更多、更美、更新的树石盆景。
 
 
贺淦荪先生就树石盆景的分类与制作的优势、作用和意义,已在《论》文中从八个方面进行了详尽的论述。在这里已无须再来赘述。还是借用他的一段话来作为本文的结束语吧:“树石组合盆景能充分表现自然美,高度创造艺术美和意境美,传自然之神、作者之神为一体,融作品思想性、艺术性于一炉,弘扬民族文化,又展现时代精神,是中国盆景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盆景创新的主攻方向,是让盆景艺术真正步入艺术殿堂的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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