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芾相石法过时了吗?正确认识皱瘦透漏的当代价值 - PenJing8

米芾相石法过时了吗?正确认识皱瘦透漏的当代价值

2022-11-14 0
核心提示:深入剖析米芾“皱、瘦、透、漏”相石法的历史贡献与局限性,批判“盲目扩充”或“全盘否定”两种误区,厘清“形质色纹”是观赏维度而非审美标准,推动赏石理论理性发展。

摘要:本文深入探讨了米芾“皱、瘦、透、漏”相石法的当代价值与局限性。作者主张辩证看待这一传统标准:一方面肯定其在太湖石等特定石种审美中的历史功绩;另一方面指出其在面对现代多元奇石资源时,存在忽视质色及适用性窄的局限。文章严厉批评了盲目拼凑抽象概念的“审美标准叠加法”,并理清了“形、质、色、纹”作为审美要素与“赏石标准”作为衡量尺度之间的本质区别,呼吁建立符合逻辑规律与时代需求的科学赏石体系。

关键词:米芾相石法;皱瘦透漏;赏石标准;形质色纹;审美逻辑;太湖石鉴赏;美学原理


正确对待米芾“相石法”

米芾“相石法”影响深远,至今仍为广大石友所称道。如何正确认识与对待,这是摆在广人石友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实事求是地说,首先要充分肯定米芾“相石法”近千年来在赏石.文化领域的历史性功绩,而且还要看到其直到现在仍然具有一定现实意义,它仍然适用于太湖石、英德石、墨石及类似石种的审美判断,具有无法替代的作用。

1 历史功绩:米芾“相石法”的现实意义

其次也要看到,由于奇石资源的不断开发,人们审美意识的不断发展,这个“相石法”,也存在着难以克服的局限性。

2 固有局限:针对性过强导致的审美缺位

它只限于对石“形”的审美判断,完全缺乏对石“色”、石“质”的审美考虑;从石“形”来说,又只适用于一部分石种,对圆形的卵石,方型的马鞍石,对一切不具有“皱、瘦、透、漏”特征的石种,都不适用了,这种缺陷是难以弥补的,其原囚是这个“相石法”的针对性太强了,要求它在赏石活动中具有普遍性的审美判断作用,只能是一种脱离实际的良好愿望罢了。

当前,在赏石界存在着两种与此相悖的倾向,值得引以为鉴。

有一些好心的朋友,想在米芾“相石法”的基础上,补充修正加以“完善”,使它成为适用于所有石种的赏石标准。完善的力一法是在“皱、瘦、透、漏”的基础上,加_卜各自认为必须加卜的“标准”,有的主张加“韵”,有的主张加“奇”,有的主张加“巧”,综合起来,所加的“标准”有秀、奇、拙、巧、丑、怪、妙、趣、势、雄、幽、险、韵……等十多种,而月,还有越加越多之势。有的地区因此而流行所谓“品石六绝”—“皱、瘦、透、漏、奇、丑”;“赏石八法”—“皱、瘦、透、漏、奇、巧、妙、趣”。

3 误区辨析:评“审美标准拼凑法”的逻辑混乱

所有这些作法当然都是好意,但无情的事实告诉我们,结果事与愿违。囚为:第一,把一个本来就不具有普遍意义的米芾“相石法”加卜几个字,就自以为是新的赏石标准了,就具有普遍性意义了,这是不可能的,“皱、瘦、透、漏”依然是“皱、瘦、透、漏”,它的针对性和局限性,不会因为加上几个字而有丝毫改变,因此徒劳无益;第二,加上去的这些所谓“标准”,韵也罢,巧也罢,统统是一些抽象概念,具有主观性而不具客观性。

传统太湖石审美中体现皱、瘦、透、漏特征的精品展示
图 1:怎么正确对待米带相石法

“审美标准的客观胜,归根到底是美的价值的客观性决定的不但美和美的事物是客观存在的,而且主体和审美时象的关系也是在历史上客观形成的……”(注一)‘主体的审美标准是人类历史的产物,它具有不以人们一时意愿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性特点”(注二)因此,加上去的这些主观意识性的所谓“标准”,与“皱、瘦、透、漏”是格格不入的。

把主观的、客观的、形态的、概念的不同质的内容,硬性地拼凑在一起,组成一个自以为是的所谓赏石标准,这是由于逻辑上的混乱而造成的,不可能具有审美判断的应有作用,无益于而且有害于赏石文化事业的发展。因此,建议这种违背美学原理的“审美标准拼凑法”,不应该冉继续下去了。

4 概念厘清:“形质色纹”是要素而非尺度

与上述情祝相反,有的石友及个别专家,对米芾“相石法”的现实意义则持完全否定的态度,认为它已经过时了,完全没有用了,并主张以“形、质、色、纹”来替代“皱、瘦、透、漏”作为新的赏石标准。这种主张也需要研究。米芾“相石法”仍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这是不容否定的;但是,符合时代需求的新的赏石标准,也是迫切需要研究确立的,不过“形、质、色、纹”无法担此“重任”。

“形、质、色、纹”是什么?它们是奇石的形式因索。奇石,主要是以其自然形式取悦于人,奇石的自然形式,就包括这四个方面,也就是说,奇石主要是以其形、质、色、纹取悦于人,人们在观赏奇石时,就要从这四个方面去观赏、体验,从而获得美感。‘已们仅仅只是“取悦于人”的自然形式,而不是赏石标准。所谓赏石标准,是衡量奇石美与不美的“尺度”。

“形、质、色、纹”虽然具有客观性,但是它没有二度”,缺乏“规定性”,就不能成为赏石标准。相反,形的好坏,质的优劣,色的美丑,都需要具有规定性的“尺度”去衡量。如果用“形、质、色、纹”作为标准去衡量奇石的“形、质、色、纹”是否是美的.岂不成了笑话?因此,那种想用“形、质、色、纹”去替代“皱、瘦、透、漏”作为新的赏石标准的主张,既是对米芾“相石法”的不正确态度,也是对“形、质、色、纹”的不正确理解。

到底用什么标准去判断奇石的“形、质、色、纹”之美?这是另一个议题,说来话长,只有另文再义了。

注一:刘叔成等著《美学基本原理》320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7月第三版注二:王旭晓著《美学原理》245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9月第一版

常见问题解答 (FAQ)

米芾的“皱、瘦、透、漏”在今天还有用吗?
仍然具有不可替代的现实意义,但其适用范围有限。它主要针对太湖石、英石、灵璧石等孔洞形态丰富的石种,能准确衡量其形态的优劣。
为什么不能直接在“皱瘦透漏”后面加上“奇、巧、美”等字作为新标准?
因为“皱瘦透漏”是具体的形态特征,而“奇、巧、美”是高度抽象且主观的概念。将不同性质的内容硬性拼凑,会导致逻辑混乱,无法成为客观的审美尺度。
“形、质、色、纹”与赏石标准有什么区别?
“形、质、色、纹”是奇石本身的构成要素(形式因素),是审美对象。而“标准”是衡量这些要素美丑、优劣的“尺子”。要素本身不能作为评价要素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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