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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整体游憩服务的5个优化策略

日期:2023-06-21 13:04:33     作者:于淼    浏览:0    
核心提示: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北京段)内现有高潜力空间已基本完全被利用,仅有少量高潜力-低机会地区可考虑依托现有资源进行点状开发。随着北京市进入减量发展新时期,区域内的游憩资源利用也将面临由“增量”向“存量”、由“提速”向“提质”的深刻转变。
整体游憩服务优化策略
 
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北京段)内现有高潜力空间已基本完全被利用,仅有少量高潜力-低机会地区可考虑依托现有资源进行点状开发。随着北京市进入减量发展新时期,区域内的游憩资源利用也将面临由“增量”向“存量”、由“提速”向“提质”的深刻转变。在国家文化公园高质量发展建设的背景下,为保证区域内现有游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笔者在上述结果分析的基础上,从资源整合、融合发展的视角提出针对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北京段)的游憩服务优化策略。
 
1)全域:整体保护,深入整合。历史文化遗存的整体性包括功能完整性、结构完整性和视觉完整性,它们分别赋予遗产功能价值、空间元素与美学意义,保证遗产价值完整保存[3]。因此保护历史文化遗存的整体性不仅要保护遗存本体,也要保护其赋存环境,以及遗存产生的历史基因、民俗氛围等等。经过上述游憩服务评价可知,长城沿线尚可开发利用的高潜力用地仅有4.46%,且分布分散,面对这一现状,全面整合、优化提质将是国家文化公园旅游发展的主要方向,需构建全域游憩利用体系,系统谋划核心遗产与其他文化遗产点整合方式,探索传统文化创新性转化模式,吸引多元主体广泛参与,以文化资源深度整合作为催化剂,激活全域社会、经济、生态等多重效益。
 
2)高潜力-高机会地区:协同联动,提质转型。高潜力-高机会地区多分布在人口密集或邻近城区的位置,内部多包含已开发游憩景点,承担较大游憩压力,在未来发展中需提高现有游憩景点的游憩服务效率,从全域尺度优化游憩资源功能性布局、区域尺度提升整体游憩服务能力、游憩景点尺度规划文旅产业系统3个方面推进现有游憩资源融合性发展。

在全域尺度,通过“京畿长城”国家风景道体系的建设,带动分散的优质历史文化、自然生态和现代文旅资源点的开发建设;在区域尺度,以马兰路、古北口、黄花路、居庸路和沿河城5个重点片区为代表,通过重点片区内核心展示园、集中展示带和特色展示点的规划将片区资源就近整合;在游憩景点尺度,建构长城价值阐释与展示体系,打造文旅融合产业链,提升文化内涵展示水平,提供多维文化服务。平谷作为高潜力-高机会地区面积占比最大的区,区内的马兰路重点片区可被设置为提质转型试验区,优先进行资源整合发展。

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整体游憩服务的5个优化策略

3)高潜力-低机会地区:点状复兴,深度激活。高潜力-低机会地区应是未来游憩开发利用的重点,但因多分布于管控保护区内,不宜大力推进旅游观光,故建议采取“针灸式”点状复兴手段,以现有长城遗存点、相关文化资源点以及良好的自然景观环境为依托,小范围开发新游憩景点,发展多种游憩活动。在长城沿线的关口、城堡、堡寨等传统村镇中,倡导适度开展文化旅游,提升现有乡村民宿接待水平和能力,打造“长城人家”“长城村落”等品牌。同时在新游憩景点周边增加交通、餐饮和住宿等基础设施,提升局部地区的游憩机会和服务品质,缓解高潜力-高机会地区现有游憩景点的游憩服务压力。

4)低潜力-高机会地区:规范制度,合理发展。有15.99%的低潜力-高机会地区位于管控保护区范围内,为更好地保护文化资源,平衡好保护与利用之间的关系,应尽快制定国家文化公园相关规范制度,对长城本体及其赋存环境实施严格保护和管控措施,引导不利于长城保护的旅游产业合理转型。区域内资源构成复杂,涉及文化局、文旅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林业局、园林局等众多管理部门,如果想要高效整合现有游憩资源,则需要打破保护、规划、建设等部门界限,形成政策引导监管的联动协同机制,为国家文化公园发展的各个环节提供平台保障。

其余84.01%的低潜力-高机会地区多位于城镇周边的低山区,其内部的现有游憩景点,大多同时拥有优质便利的交通系统和舒适充足的服务设施。可应用“长城文化+”的概念,重点利用文物和文化资源外溢辐射效应,结合现代文旅资源构建文旅融合区,推进长城品牌化经营,如延庆开展的“长城文化+体育”主题活动,构建体育运动旅游产品体系,促使现有游憩景点成为多元产业发展平台。

5)低潜力-低机会地区:生态修复,基础保障。研究区域不仅承载着游憩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功能,同时还在保护首都生态环境、构筑北京生态屏障等多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进一步开发利用之前,应对全域进行生态安全分析,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风险防范,对局部区域进行生态修复,为游憩发展打好坚实的生态基础。低潜力-低机会地区面积在全域面积中占比最大,基本位于远离居住聚集地的山区林地,大部分自然保护区位于此区域。

为培育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自然生态系统,此区域不宜开展大规模游憩活动,在自然保护区以外可适量发展低影响的生态旅游模式,开展包括森林康养、自然教育和户外拓展等多种类型的生态旅游项目,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增加生态游憩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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