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下参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

   2025-09-05 李星池0
核心提示:吉林省作为林下参主产区,推进林下参产业高质量发展,对于发展区域公用品牌、构建产业链条、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阐述了吉林省林下参产业发展现状,分析了吉林省林下参产业发展优势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
吉林省林下参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
 
李星池,陈翠红,陈翠楠,徐志刚,张俊,苗春泽*(白山市林业科学研究院,吉林白山134300)
 
摘要:吉林省作为林下参主产区,推进林下参产业高质量发展,对于发展区域公用品牌、构建产业链条、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阐述了吉林省林下参产业发展现状,分析了吉林省林下参产业发展优势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林下参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以期推动吉林省林下参产业可持续发展。
 
人参是吉林省特色优势资源,人参产业是吉林省农业新兴支柱产业。吉林省作为林业资源大省,一直以来就有利用林地资源发展人参产业的传统,具备独特的区位和资源发展优势,是全国乃至世界的主要人参产区,产量分别占全国和世界的60%和40%,基本形成了“世界人参看中国,中国人参在吉林”的发展格局[1]。林下参具有营养和药用价值高、能促进农民增收的优势。吉林省作为林下参种植、产量最为丰富的地区,加快推进林下参产业高质量发展,是发展医药健康产业的重要措施,是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现实需要,也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必然要求。

 
 吉林省林下参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
 
在加快推进林下参产业高质量发展各项政策的推动下,吉林省林下参产业正在不断蓬勃发展,成为吉林省经济社会效益的新质生产力,实现了产值稳步上升。2023年,吉林省人参产业实现了标准化生产、精深化加工、品牌化销售[2],形成了产业深度融合的发展态势。其中,林下参种植面积77666.67hm2,产量781t(见表1),产值从2020年的50.8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139亿元,增长1.74倍。
 
当前,林下参产业研究多集中于栽培技术[3]、繁殖方式[4]、生长立地条件[5]、化学成分提取[6]、品种改良[7]以及药用价值、病虫害防治等方面,较少涉及林下参产业发展。因此,本研究分析了吉林省林下参产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促进林下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以供参考。
 
1林下参产业发展现状
 
1.1政策环境情况
 
作为林下参主产区,林下参产业是吉林省最具独特优势的兴林富民产业,近年来,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吉林省,都陆续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林下参产业发展。国家林草局、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吉林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出促进以吉林人参为代表的我国中医药特色健康资源传承发展。吉林省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推动林下参产业发展,省级层面制定了《吉林省人参产业条例》《吉林省长白山人参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指出林下参独有资源优势凸显,是未来人参精深加工制品的紧缺原料,要充分利用林下空间开展林下参种植,打造东北区域林下参产业发展核心区,推进林下参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开展林下参新产品研发、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打造林下参区域性产业集群,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同时,省林草局、延边、通化、白山等部门和地方先后出台相关政策,全面构建林下参全产业政策体系。
 
1.2新型经营主体建设情况
 
吉林省林下参种植区域主要分布于吉林、通化、白山、延边等东部地区,抚松、通化、延吉等地成为人参产业核心区,林下参种植加工产业带已基本形成。为推动林下参产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吉林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服务林下参产业发展,开展林下参良种繁育、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建设,推广企业、基地、农户等合作形式,发展林下参产业基地,吸纳当地农民就业。推行标准化栽培技术规程,对种植过程进行技术指导,促进林下参品质的提升,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产学研合作更加紧密。同时,建立健全林下参专业合作社、种植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组建长白山人参种植联盟。依托技术服务、信息服务、推广服务,实施技术服务和物资配套,带动参农开展规范化种植,避免种植风险。不断扩大种植联盟成员和服务范围,提高种植联盟的辐射带动能力,推动林下参新型经营主体发展[1],不断增加林下参经营主体数量和提升产品竞争力。
 
1.3区域品牌培育情况
 
吉林省作为林下参种植核心区域,种植历史悠久,长白山地区是原产地及核心产区,具有450多年的人工栽培历史和1500多年的野山参采挖史。吉林省从2010年开始打造“长白山人参”区域公用品牌,开展品牌宣传和线上线下多渠道营销,不断提升优质龙头企业的生产水平和能力,品牌集群效应开始显现。截至目前,“长白山人参”区域公用品牌价值估价在190亿元以上,品牌生产企业和品牌产品全面覆盖主产区,认定“长白山人参”品牌原料生产基地有170余个,检测合格率在95%以上[8],“抚松人参”“集安清河野山参”等区域品牌产品价值和市场价值在不断提升。同时,在出台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指出,应积极开展“吉林林下参”区域品牌建设,打响吉林省林下参产品品牌。为进一步打通吉林人参溯源体系,提高人参品质,加强人参品牌建设,可通过搭建“一参一码”追溯平台,成立产品检验检测联盟,助力吉林省林下参产业发展。
 
2林下参产业发展优势
 
2.1区位优势
 
吉林省地处东北亚区域地理中心位置,与黑龙江、辽宁、内蒙古毗邻,同朝鲜、俄罗斯接壤,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吉林省大部分地区属于半丘陵半山区地带,林地资源相对丰富,有林地面积883.09万hm2,森林覆盖率45.27%,肥沃的土地、丰富的森林资源为林下参种植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其中,位于林下参产业核心区的长白山地区,森林覆盖率在80%以上,海拔400~1000m,属寒温带湿润气候区,自然环境适宜林下参生长,种植林下参能实现规模效益。
 
2.2需求优势
 
林下参具有极高的营养价值和药用价值,随着“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中医药材产业的发展、“食药同源”理念的推广及人参“食用”的普及,提高了消费者对林下参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社会大众对于林下参的需求将持续快速地增长。同时,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拓展了林下参的应用范围,涉及医学、保健、食品、化妆品等领域,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为吉林省林下参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机遇和需求空间。
 
2.3政策优势
 
国家林草局、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共同下发《关于支持吉林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改进种植模式、加强种质资源保护、推进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建立高品质等级标准和加快推进科研平台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吉林省出台政策性文件,通过制定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规范林下参种植标准,同时,明确提出鼓励各类经营主体科学规划和利用森林资源,以充分利用林下空间种植林下参,打造区域性产业集群和东北区域林下参产业发展核心区。
 
2.4科技优势
 
吉林省大力支持吉林大学、延边大学、吉林省农科院等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试验开发的科技创新,通过设立相关课程、成立专门研究团队开展林下参育种、栽培等研究[9]。同时,高校、科研机构与种植企业之间开展密切合作,通过产学研合作模式系统选育、培育新品种,实现技术研究与合作、人才互补、信息资源拓展,联合建立科技创新体系,为林下参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2.5乡村全面振兴优势
 
林下参产业作为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方式之一,有助于满足人们对于优质农产品的需求,取得良好的生产效益,有利于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吉林省将林下参种植作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产业之一,充分利用林下空间开展林下参种植,打造东北区域林下参产业发展核心区,从政策扶持、资金投入等方面为林下参产业发展提供支持。通过“企业+种植基地+农户”等模式,带动周边农户从事相关工作,带动当地农民增收,促进林下参产业可持续发展。同时,大力推动全产业链发展,立足地区资源禀赋,推进医药健康、文旅产业与林下参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从而有效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3林下参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3.1产业链发展存在不足
 
近年来,虽然人工种植林下参的面积在不断增加,但林下参种植业仍处于产业链上游,存在技术投入少、加工水平低、产品附加值低以及投资大、开发力度不够、品质有待提高的问题[10],林地种参面积逐年缩小,林下参种植用地供需矛盾日渐突出。林下参种植、加工生产、销售仍以初级环节为主,尚未建立完整的产业链。与此同时,林下参产业在食品领域、实用性等方面的研究应用较少,综合利用水平不高,精深加工能力不足,存在一定的资源浪费,且收购价格受市场影响波动较大,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不够紧密。吉林省人参加工企业多为初级加工企业[11],缺少大型加工企业,带动能力较弱,缺少具有高科技含量的精深加工产品。同时,个体加工户的加工产量在加工产业中占比较大,既难以进行规范化管理,又难以树立产业品牌,小型加工企业缺乏市场竞争力,缺少具有高科技的加工设备、技术和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有限。
 
3.2区域品牌建设有待加强
 
吉林省作为林下参的主要产区,具有独特的区位和资源优势,有利于实现区域品牌建设,形成具有吉林特色的竞争优势,提升品牌赋能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吉林省通过打造“长白山人参”区域公用品牌,虽然形成了一定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优势,但存在林下参产品品种不够丰富、加工产业能力不足、品牌优而不精等问题,出现“人参卖出萝卜价”的现象,严重制约了林下参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在林下参产业发展过程中,仍存在林下参标准不清、价格混乱、以次充好等现象,部分龙头企业在林下参加工、销售等领域虽具有一定的实力和规模,但品牌缺乏深度和精细化管理,没有形成品牌竞争优势。此外,由于消费者对林下参品牌的支付意愿不高、市场信息不对称等,进一步阻碍了林下参品牌的打造和产品附加值的提升。
 
3.3服务体系构建不完善
 
目前,已初步建立吉林省林下参服务体系,政府部门、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等服务组织体系开始运作,但在种质资源培育、生产基地建设、栽培技术普及等方面仍然存在不足,不能完全满足林下参产业发展的需要。林下参种植具有生长周期长、单产量小且不稳定的特点,对各环节技术服务及人员配置要求较高,可能会由于服务能力不足而影响林下参种植。部分林下参种植户习惯依赖传统的生产经验,不愿接受新的科技服务及现代化的生产和经营方式,制约了科技信息服务范围。此外,政府部门、服务机构、农户等各主体间与服务体系高质量运行的利益目标不一致,产生了一些矛盾,多方协调合作有待提升,资源整合利用程度有待加强。
 
4林下参产业发展对策建议
 
4.1利用资源优势,完善特色林下参产业链条
 
吉林省作为林下参主要产区,推动产业链深度融合发展是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一是注重林下参产业品牌建设,推动形成特色产业聚集和竞争优势,并完善特色林下参产业链,从而充分发挥吉林省区位、政策、需求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构建现代特色产业体系。
 
二是鼓励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参与品牌建设,发挥他们的带头作用,促进种植、加工、销售等多个环节之间的协同合作,使得生产能力与市场需求高度契合,提高林下参产品的品质和附加值。同时,带动中小型企业和个体种植户提高精深加工能力,开展食品、药品、保健品等方面的研究应用,创新产品研发,延伸产业链条,构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新格局,提升产业发展优势。
 
三是依托电子商务平台,构建吉林省林下参产品、加工品等特色产品“走出当地、走向省外”的路径,拓宽就业渠道,提升市场竞争力,打造林下参产业发展新形态。同时,推动林下参种植基地与乡村旅游、森林康养等之间的相互融合发展,实现经济、社会效益双提升。
 
 
4.2立足区域特色,打造林下参区域公用品牌
 
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是实现农产品提质增效的有效举措,也是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可行路径。公用品牌作为一种公共资源,有利于提升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一方面,由政府部门引导,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品牌交流活动及推介会,持续挖掘吉林林下参文化,丰富品牌内涵,打造“吉林林下参”区域品牌,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另一方面,坚持品牌培育与结构调整相结合,瞄准市场受众,加大对地理标志产品、“吉字号”特色农产品、“长白山人参”区域公用品牌的保护和支持力度,并通过差异化的品牌定位,找准产品品类,创建高品质、特色化的知名品牌,增强品牌标识度。
 
4.3构建新型经营主体服务体系,促进林下参人参产业发展
 
构建新型经营主体服务体系,对于促进现代林业发展、林业资源保护和农户增收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完善林下参产业新型经营主体服务体系,支持林业大户、家庭林场、林业企业、合作社和科研院所等参与林下参产业发展,以提升林下参产业经济价值。其次,健全林下参种植、加工、市场销售服务体系,为生产经营提供林下参技术培训服务,加强对市场产品信息、病虫害防治、政策宣传,有针对性地提高新型经营主体服务水平,从而提升林农林下参种植生产积极性。最后,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最大化发挥种植企业的作用,并通过政策机制将市场与农户相联系,实现林下参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的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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